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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使用本校的財產需辦理列冊移交 若有住教職員宿舍者,需辦理切結手續或交還手續(歸還鑰匙)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請見「各型宿舍申請流程(簡易說明)」之說明。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除了教職員單房間宿舍、學人宿舍外,關係最密切的就是各單位財產之增加、報廢、移交、盤點…等。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機具設備單價3000元(含)以上且可使用達2年以上者,均需送保管組登記為單位財產(列產或列管)。 3000元以下且可使用達2年以上者,由單位自行管理(依新增或採購說明辦理)。 若單位認定為消耗物品(耗材)或使用年限不達2年,請在付款申請單上註明為「維修(更換)」或「消耗物品(耗材)」或「使用年限不達2年」。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列產」和「列管」僅是單價購置金額一萬元為分界; 但「列產」之使用年限依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中之「最低使用年限」設定,「列管」之使用年限則均設定為2年。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依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由本組分類列產記錄後產生之有序號碼,共分三段。 第一、二段為分類,第三段為流水號 (全校財產之總順序編號) , 各段以「-」為區分,可見於設備上之財產標籤及單位財產清冊(序號另於序號起及序號止欄中)。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財產管理人」係單位主管指定之財產管理監督人,對內依財產之使用情形歸列至「財產使用人」名下管理,對外統籌財產增加或減少之經理人; 「財產管理人」亦可為「財產使用人」; 「財產管理、使用人」必需為專任教職員; 若單位財產為公用或共用或兼任教職員使用,由單位主管指定專任教職員管理,並列為「財產使用(保管)人」; 變更單位之「財產管理人」,由單位主管寫一便簽或十行紙送本組即可。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民國100年8月10日第1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六條第六項  各單位:負有保持良好狀態之實物保管及與帳數相符之責,並負有三仟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可達兩年(含)以上設備之造冊管理責任。 各單位列冊後,供主管及上級單位不定時查察。 列冊之設備,若有損壞或異動,由各單位財產管理人自行記錄之。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若採購物品為已列產設備之配、附件,以不另編新財產編號方式,而附加價值於原財產中,如上圖之燒錄機附加於財產編號3140101-03-3999(電腦)中,使用單位必需自行填入。 若無,則本組自當編入新財產編號。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是! 一般捐贈僅需填寫「購置財物列產記錄單」,單價需填時價或粗估金額,送本組即可; 若為購買某設備時,廠商另贈之物品,則寫入同份付款傳票中之「購置財物列產記錄單」,單價需填時價或粗估金額。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一般維修更換者,3,000元以下可以「維修費」報帳,不需列產,3,000元(含)以上,必須登記財產,可單獨列產或於該設備增值。 若送修後有換外殼,以致財產標籤遺漏,請隨時向本組通報(財產編號)印製,並確實黏貼。(90學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抽點糾舉)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若原財產之部份配件因故必需更換升級,且該配件將"必需"回收或無法另作它用,若尚未達使用年限,請先簽呈核准始提報廢減值申請,新配件則請以「增值」方式列產。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確定移入單位及使用人 連上本組「財產管理系統」網站登錄財產移轉,並列印「財產移轉單」,完成移出主管及相關人員簽章 將該財產設備及移轉單送移入單位主管及相關人員簽章 移轉單送保管組登記 完成登記後,重製財產標籤,系統自動EMail予移出單位使用人及移入單位使用人 移入單位將舊財產標籤移除,並黏貼新財產標籤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保持現場完整 報案(110) 詳列失竊清單,並於報案三聯單載明 事後通知總務處採資組(25500-5; 23590212) (電子設備險已不含竊盜險,不需出險) 上簽呈請校長同意學校設備報廢除帳(附件需含失竊清單、財產編號、報案三聯單),內容說明失竊情形及未來改善方法 校長同意後,填寫財產報廢申請單並附簽呈、會辦意見及相關附件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各單位管理人隨時連上「財產管理系統」查詢財產狀況。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採資組在收到通知 列印「單位移交清冊(含封面)」(非個人使用財產)一式三份 移交單位派員領取,或組送人事室公文交換箱,或以電子郵件寄送檔案供自行列印 「單位移交清冊」封面三份處之移交人請原主管簽章,接交人請新主管簽章,監交人請上級主管簽章 簽畢後均送本組統一上呈,完成後,擲回移交清冊之第二、三聯。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單位遷移時遺留下來的物品要如何處置? 若該設備或物品已列為單位財產,損壞部份直接填「財產報廢申請單」,未損壞者移轉予接收該空間之單位。 若該單位不接受,則原單位自行尋找可移轉的單位。 若仍無去處,請詳列清冊(含名稱、財產編號、數量、單總價、購置日期)簽呈說明欲報廢原因。 核准後影印,填寫「財產報廢申請單」附上簽呈、清冊影本,待「財產報廢申請單」第三聯擲回後,始得搬離或捐贈。

日期 : 2019-09-21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驗收日期應為正式辦理驗收當天,驗收完成後再請廠商開具發票請款。

日期 : 2019-09-17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履約日期應以單位比議價記錄所填具的履約日為主。 如有明確年、月、日則以日期為主,如為XXX30日(工作天或日曆天需載明)內,則需自行計算確切履約日期。 計算履約日期時,請注意以工作天計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不計入。

日期 : 2019-09-17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

請於契約書紙本明確標註修訂處,請秘書室用印時加蓋本校校正章(非個人職章)。  

日期 : 2019-09-17 點閱 : 單位 :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