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期限之訂定方式?

 履約期限之訂定,得為下列方式之一:

(一)自決標日、簽約日或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一定期間內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二)於預先訂明之期限前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三)自廠商收到機關之信用狀、預付款或其他類似情形之次日起一定期間內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四)就履約各重要階段或分批供應之部分分別訂明其期限。
(五)其他約定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