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採購是因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的採購方式。
針對特定商品項目(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第1項、第2項物品及服務項目)必須優先向身心障礙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採購。
例如:食品禮盒類、飲料冰品類、便當餐盒類、簡餐外燴類、園藝造景類、清潔用品、印刷排版設計類、防疫用品類等等。
(商品項目及廠商查詢網址:https://ptps.sfaa.gov.tw/)
比率是指單位全年度採購第3條第1項、第2項所定物品及服務項目之總金額為分母,前述項目由優採廠商承包或分包之年度金額累計
日期 : 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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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