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型宿舍申請流程(簡易說明)

衛理樓-單房間宿舍(雅房,衛浴共用,1F男生9間,2F女生9間)

(1)限制:
  • 大學部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及附中專任教師,本人及配偶未配借學校任何宿舍者。

  • 非編制內教職員工(含約聘人員、約聘教師、約聘專案教師等),本人及配偶未配借學校任何宿舍者。

  • 博士班學生。

  • 受邀至本校進行短期研究、講學者。(需簽請校長同意)

  • 校外人士因執行公務之必要而需短期入住本校者。(需簽請校長同意)

  • 時間:隨時提出申請,無房間時可候補待通知。

  • 申請書

 

(2)流程:

  1.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交本組辦公室

  2. 本組依申請順序建立排序名單

  3. 獲配之申請人簽訂宿舍借用單

  4. 完成所有手續,一個月內遷入居住

(3)費用:東海大學單房間宿舍維護費收費辦法

 

 

校友會館-單房間宿舍(套房,22間)

(1)限制:
  • 本校專、兼任、約聘、專案、計畫等教職員,本人及配偶未配借學校任何宿舍者。(一年一約)

  • 時間:隨時提出申請,無房間時可候補待通知。

  • 申請書

 

(2)流程:

  1.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交本組辦公室

  2. 本組依申請順序建立排序名單

  3. 獲配之申請人簽訂宿舍契約

(3)費用:東海大學單房間宿舍維護費收費辦法

 

 

新進教師宿舍

(1)限制:

  • 應聘到校三年內之大學部編制內專任教師為「新進教師」。

  • 新進教師本人及其配偶於台中縣市或臨近縣市皆未配住公家或其他機構之眷舍,或其配偶之服務機關函知本校其願於新進教師獲配本校宿舍時放棄其在該機關眷舍者,得申請本校宿舍。 

(2)時間:有餘屋時,原則上每年2次(6月、12或1月)公告供同仁申請。
(3)申請書:
東海大學新進教師宿舍配借申請表

(4)流程:
  1. 公告申請 (公告期間已送校教評審查者,可先填申請書,如獲聘就符合資格,如未獲聘就取消資格)

  2.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交本組辦公室 (當次有效)

  3. 本組依「新進教師宿舍配借作業要點」規定建立排序名單

  4. 按排序名單抽籤

  5. 本組彙整後簽請校長同意

  6. 獲配之申請人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約訂公證時間

  7. 完成所有手續,立即遷入居住

其他:因本型宿舍為公寓式及附有傢俱、電器等用品,需繳交使用費(本組通知人事室於薪資扣抵)、保證金(歸還宿舍時,本組將檢視傢俱情形後,酌情退回)予學校,另繳管理費及重大設備維護公共基金予管委會(成員由入住師長選任)。

 

現職宿舍

(1)限制:

  • 新配:大學部編制內專任教職工及附屬實驗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附屬實中)專任教師,未配借其他類型宿舍者,得申請配借現職宿舍。

  • 改配:
    1.現居現職宿舍
    2.必須先申請改配(當學年度有空屋準備配借時,將公告提醒),經房屋委員會同意

(2)時間:有餘屋時公告供同仁申請。

(3)申請書:現職宿舍改配申請書 或 教職員宿舍配借申請表(公告時提供下載)

(4)流程:

  1. 公告申請

  2. 開放看屋

  3. 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交本組辦公室 (當次有效)

  4. 召開配借說明會議

  5. 本組依「現職宿舍配借作業要點」及「教職員工宿舍配借暨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建立排序名單

  6. 召開配借意願徵詢會議,按排序名單徵詢申請人意願,填寫「宿舍配借意願申請表」

  7. 本組彙整後簽請校長同意

  8. 獲配之申請人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約訂公證時間

  9. 完成所有手續,改配者須在三個月內遷入居住,並交回原住宿舍

 

退休宿舍

(1)限制:依聘約(82.05.20日前到職者)享有本校分配宿舍權利之專任教職員,且在本校連續服務滿十年,於年滿六十五歲屆齡退休時;或雖未達上述之屆齡退休年齡,但在本校連續服務滿三十年,申請自願退休時,均得申請退休宿舍。 

(2)時間:有餘屋時公告供退休同仁申請。

(3)申請書:東海大學教職員申請書退休宿舍意願書

(4)流程: 

  1. 申請人於退休時填妥意願書交本組辦公室

  2. 本組依「教職員退休宿舍分配辦法」及「教職員工宿舍配借暨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列入待配借名單 (永久有效)

  3. 有空屋,公告後,召開配借意願徵詢會議,按排序待配借名單徵詢申請人意願,填寫「宿舍配借意願申請表」(放棄當次配借者,若居現職宿舍需搬出交還,並選擇等待下次配借(列入待配借名單最末名)或領取退休宿舍補助金)

  4. 本組彙整後簽請校長同意

  5. 獲配之申請人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約訂公證時間

  6. 完成所有手續,改配者(含住現職宿舍改配退休宿舍)須在三個月內遷入居住,並交回原住宿舍

其他:若獲配宿舍為公寓式,需另繳管理費予管委會(委員由入住師長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