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搬遷戶應注意事項
- 日期 : 2025-05-06
- 單位 : 總務處
- 分類 : 教職員宿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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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裝
- 電費-由本組通知營繕組配借日(領取鑰匙)起開始計費。
(營繕組電話:23590121轉25400-13或23590060)
- 水費-自來水公司服務、營運所:南屯區大業路605號,電話04-22542191。沙鹿區北勢東路829號,電話04-26312127。
→現職、退休宿舍:到自來水公司申請裝表(費用460元)。
- 瓦斯-欣中天然氣公司網站-> 網路櫃檯 -> 申請裝錶 -> 填妥網路上的資料(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及權狀=宿舍契約) -> 等待天然氣公司外勤人員聯絡裝錶 -> 入屋測試瓦斯爐、熱水器 -> OK
裝錶費(460元)用會算在下次的瓦斯費帳單裡。
(請先把瓦斯爐和熱水器安裝好,以利測試)
(欣中公司地址:天水中街36號,電話:23139999)
- 電話-請攜帶使用人身分證及印章至中華電信局申請裝機。
(中華電信局地址:台灣大道四段1238號,電話:123或0800-080123)
二、各項費用
- 電費-由營繕組每二個月抄表乙次,核價後彙送會計室,於次月薪水中扣繳;無法自薪資扣除者,可於銀行辦理轉帳或逕自出納組繳交。
- 垃圾處理費-由營繕組每二個月隨電費收取420元。
- 瓦斯費工程裝置費-每月500元,每人最多扣繳12,000元,未住滿10年者退還部份費用(12,000-100*居住月數)。
- 瓦斯費-使用人與天然氣公司約定。
- 水費-使用人與自來水公司約定。
- 電話費-使用人與電信局約定。
- 割草費-使用人自行僱工。(112年8月1日起,事務組停止服務)
- 樹枝修剪 - 請向事務組申請。(僅限屋頂上方範圍)
- 東海路136號宿舍
→管理費。(社區管委會訂定)
→家具使用費。
→重大設備維護公共基金。(社區管委會訂定)
→宿舍使用費(新進教師):住滿2年後申請展期、續住之現職教師,每學期依規定計算(展期:36,000-房屋津貼*6;續住:78,500-(管理費+家具使用費+房屋津貼)*6)。
三、宿舍相關規定及其他
- 依據本校「教職員工宿舍配借暨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獲配本校宿舍之教職員工,應與本校訂立「宿舍使用契約」或「宿舍及財物設備借用單」,並遵守我國消防、建築、公安、環保、傳染病防治及本校宿舍使用管理、修繕、車輛、環境、衛生等相關辦法及規定,相關辦法公告於總務處教職員工宿舍管理單位法令規章網頁。」配住之房舍嚴禁違法加建 ,其內部亦不得任意修改。
- 依據現職宿舍配借作業要點第九條規定,凡離職教職員,應於離職後三個月以內遷出,如遇特殊情形得簽請校長同意延遲遷出,但以一次為限 (再延三個月) 。(新進教師宿舍依契約約定日期)
- 戶籍遷入: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表格下載),本組承辦人將上簽簽請同意發文,完成後通知申請人領取證明文件,再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里名由戶政單位審核)。(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地址:市政北二路386號,電話:22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