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廠及鹿舍生理實驗室增設不斷電發電機工程

採購案名 食品加工廠及鹿舍生理實驗室增設不斷電發電機工程
採購單位/聯絡人 總務處環保組/ 蔡芳奇先生
開標日期及地點 訂於 96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 時 10 分正,在本校總務長辦公室當眾開標
招標文件之領取 96 年 5 月 3 日當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本校總務處環保組領取圖說
參加投標廠商資格

一、投標人必須持有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証資本額為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
二、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三、本年度公會會員證書。 
四、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証相關文件代之。)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履約期限 本工程部份自工程訂約日起開工,於 96 年 7 月 10 日前全部完工,如未能如期完工,每逾壹日處以工程總價仟分之一為逾期違約罰款